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告知书(LNZCTS-2024212)

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4-11-22 13:50:54

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告知书
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告知书编号:LNZCTS-2024212辽宁信大科技有限公司:2024年11月20日,你单位对辽宁新迪咨询顾问有限公司、辽宁省盘锦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关于(辽宁省盘锦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海洋监测能力建设采购项目(一期)、JH24-210000-37447)的投诉书收悉。经审查,我厅认为:经查阅你单位的投诉书并核实,你单位曾于2024年9月11日就相同的投诉事项向本机关提起投诉,本机关于2024年10月17日作出《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》(编号:LNZCTS-2024168)并向你单位送达。你单位本次向本机关提交的投诉书与2024年9月11日你单位向本机关提交的投诉书内容相同。因相同的投诉事项已经由财政部门作出投诉处理,根据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94号)第十九条第二款第(四)项之规定,你单位的投诉不具备法定受理条件。根据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94号)第二十一条第(二)项之规定,不予受理。。如不服本告知书,可在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辽宁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,或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辽宁省财政厅2024年11月22日
广告
意见反馈
反馈类型:
问题描述:
0/500
联系方式:
0/30
提交